第一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为降低手术风险、保证医疗质量,我院将对以下特殊手术患者实行报告、审批制度,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特殊手术范围包括:
1、 患者系外宾、华侨、港、澳、台同胞;
2、 患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、着名专家、学者、知名人士、民主党派负责人;
3、 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;
4、 涉及法律风险,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;
5、 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者;
6、 高风险手术(患者年龄超过70岁、基础病较多、病情较严重、特殊体质、致残手术、紧急手术无人签署知情同意书);
7、 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的;
8、 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,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;
9、 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技术准入要求的。
10、 其他非常规手术。
二、 特殊手术报告、审批程序:
1、 由手术科室的科主任组织本科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。讨论内容记录于专用记录台帐,整理后以专页存入病历。
2、 讨论结束后,由科室主任及主刀医生向患方充分告知,患方签字。
3、 床位医师携带填好的《手术审批申请单》一式两份和病历报医教科,分管院长审批。审批后《手术审批申请单》一份存于病历,一份医教科备案。
4、 医教科负责监督落实手术科室、麻醉科、手术室、病理科、输血科等手术相关科室充分做好术前准备。
三、 遇挽救生命的急诊抢救手术时,手术医师立即电话向科主任、医教科汇报,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,同时注意将相关意见如实记录于病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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