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要,持证人在申请更换优待证时,须交回原持有的优待证。
拓展:山西省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
第三十二条?退役军人建档立卡、申领优待证时,应当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材料:
1.身份证;
2.户口簿;
3.转业证、退伍证、离退休证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;
4.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、立功受奖证书;
5.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;
6.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。
第三十三条?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、申领优待证时,应当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材料:
1.身份证;
2.户口簿;
3.烈士证明书、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、病故军人证明书等;
4.与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:户籍地村(社区)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、结婚证、户口簿(申请人与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)、出生证明等;
5.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;
6.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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